关于开展评选“六满意”教师的通知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评选“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家庭和社会”满意教师的通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是教育之魂。建设一支适应裕华教育现代化需要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具有国际视野、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是建设和谐教育的需要,更是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修订版)》和《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 “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家庭和社会”满意教师(以下简称“六满意”教师)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水平,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打造裕华教育师德品牌,形成“创先争优、跨越赶超”的良好氛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一线任课教师。
二、评选标准
“六满意”教师的基本条件是: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知识渊博,乐于奉献,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学校满意 具有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安排,胜任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成绩优异。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敢于同损害学校利益的事情作斗争。
(二)教师满意 刻苦钻研业务,精通专业知识和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起核心作用、带头作用,做教师的模范,同行的领路人;团结合作,乐于助人,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可。
(三)学生满意 热爱教育,以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科学态度组织教学。精心备课,用心上好每一堂课,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组织考试,自觉做好一切教学常规工作,以自身的精益求精和勤奋敬业精神教育和影响学生。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尊重关爱每一名学生,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四)家长满意 是家、校联系的使者,是先进教育理念和方法的传播者。尊重不同类型的家长,定期家访,尽职尽责,立足于孩子的人生发展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五)家庭满意 家校并重,工作家庭两不误。恪守家庭美德,夫妻和睦,尊敬长辈,善待老人,爱护孩子,邻里团结,是优秀的家庭成员,是子女成长的榜样。
(六)社会满意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为社会服务的意识,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视自身修养和言传身教,热爱学生。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家教活动,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每校上报名额为在职在编总人数的5%。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评选推荐对象要经过自荐、学校领导班子推荐、同行教师评议、学生评教评学、家长征求意见、家庭积极支持、社会民意调查等环节进行严格考察,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报送推荐人选材料前必须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
(三)各中小学、幼儿园对推荐对象审核时,要征求局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安全等具有“一票否决”科室的意见。并将结果一并上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选活动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共分七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1日-9日):通过校讯通、校务公开栏等媒介和家长会、教职工大会上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2.推荐上报阶段(2016年6月10日—6月30日):确定人选,并将推荐表(见附件)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初审评议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20日):组成初审评选委员会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4.公示阶段(2016年7月21日—8月10日):7月下旬,将候选人名单在裕华区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评委会二审阶段(2016年8月11日-20日):评审委员会结合公示反馈情况,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6.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9月10日左右):教育局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暨“六满意”教师评选表彰会,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评选“六满意”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奉献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会,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工作。把表彰奖励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和激励作用。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