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七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论坛征文活动的通知
裕华区教育局交流培训科
(通 知)
裕教培〔2016〕46号
关于组织参加河北省第七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论坛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要求,提高教师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以“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严以律己、为人师表”为主题的河北省第七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论坛征文暨师德风采演讲活动。现将我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学生做出榜样;践行先进教育理念,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
二、征稿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参赛要求:
(一)征文内容须围绕征文主题,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实际,写出亲身工作中的真实故事、案例以及由此引发的理性思考。题目自拟。
(二)要求抒真情,发实感,语言鲜活,言之有物。杜绝东拼西凑,空发议论,老生常谈。一般不超过3000字。
(三)严禁报刊剪辑、网络下载等侵权、抄袭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
(四)征文后附作者简介和学校通讯地址。作者简介包括年龄、职称、简单工作经历。通讯地址包括市、县(区)、乡镇(村)学校及邮编。
(五)各学校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传播师德正能量,在广泛发动、精心选拔的基础上组织好本单位的征文选拔活动,评选出优秀征文上报区教育局,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每学校限报一篇。
四、征文上报
各学校于2016年6月26日前,将推荐的征文文稿(Word格式)、师德论坛征文统计表(见附件2,)发至邮箱(yhjlpxk@163.com)。纸质征文和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交至教育局交流培训科410室。
格式要求:(征文统一格式模板见附件1)
五、奖项设置
(一)区级奖项:
设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对择优评选出的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根据区征文评选结果,选送优质征文推荐参加河北省教育厅师德论坛征文评选活动。
(二)省级奖项:
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0名、二等奖60名、三等奖150名、优秀奖360名,另设师德演讲最佳风采奖10名。获奖者颁发证书,最佳风采奖获得者将同时颁发奖杯。
六、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分初评、复评、师德风采演讲、宣传四个阶段。
(一)初评:(7月15日前)
(二)复评:(7月20日—30日)
省教育厅将邀请专家评委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复评,评出相关奖项。
(三)师德风采演讲:(9月教师节期间)
1.9月初:对获得师德论坛征文一等奖的教师进行培训选拔,评出10名师德演讲最佳风采奖教师。
2.教师节期间:10名师德演讲最佳风采奖获得者演讲。省教育厅有关领导颁发证书和奖杯。
具体时间、地点及评比细则等另行通知。
(四)宣传
1.全部获奖名单将在河北省教育厅官网及河北教师教育网、河北省教育宣传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2.一、二等奖获奖征文将由专家审议后结集出版,同时将师德风采演讲活动刻录光盘,作为2017年全省继续教育培训材料。
七、组织要求
(一)本次活动是我区今年中小学师德建设和教师节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保证活动质量。
(二)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初评工作,重点推荐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学得来的师德典型。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师德典型积极健康及为人师表的精神,充分展示新时期人民教师的新形象、新风貌。
交流培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