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石家庄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的通知
石教工委〔2019〕35号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 家 庄 市 教 育 局
关于建立石家庄市家庭教育讲师团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市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融合的现代教育体系,经研究,决定建立“石家庄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并面向全市招募讲师团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条件
(一)热爱公益事业,热心于家庭教育工作,作风正派,师德高尚,有团队合作精神,能保证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授课所需时间的教师、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
(二)具有科学的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家庭教育、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在家庭教育指导方面有深入研究和成果支撑,积极承担和参与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的家庭教育课程开发能力和科研能力。
(三)有家庭教育指导师资格证书或心理咨询师证书,或参加过家庭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且有公开讲授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推荐。
(四)具有丰富的授课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强,擅长演讲、主持、组织协调的教师优先推荐。具有成功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例的优秀社会人士优先推荐。自己子女培养发展良好的优秀家长优先推荐。
二、成员职责
(一)参加家庭教育普及巡讲活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科学有序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有效的家校沟通,促进家校共育。
(二)致力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理论和实践工作,参与全市家庭教育课题研究,立足岗位宣传家庭教育有关法规政策,为促进我市家庭教育事业创新发展建言献策。
(三)承担全市家庭教育报告会、公开课、讲座、咨询、服务等任务,推广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提升家长自身素质,增强家庭教育能力。
(四)参加家庭建设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线上答疑、面对面咨询、讲授家庭教育课程等方式,广泛开展家文化宣传教育,传播现代家庭教育理念,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家长解答孩子成长中出现的各种家庭教育方面的困惑。
三、成员管理
(一)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由市教育局颁发聘书,聘期为3年,聘期内不脱离原单位,所在单位应当为讲师团成员活动提供方便,承担的宣讲任务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参考条件。
(二)讲师团成员按照全市宣讲计划,根据讲师团成员研究方向确立宣讲主题开展巡回指导,参与进校公益讲座、个案咨询、亲子沙龙、线上课程等家庭教育指导及服务工作。
(三)聘期内,每位讲师团成员至少每年提报1个家庭教育案例或一篇家庭教育方面的文章,录制一个视音频课程。
(四)定期参加市、县两级组织的家庭教育培训。
四、推荐程序
(一)学校遴选和县(市、区)推荐。各学校要本着“积极发动、自愿申报”的原则,积极鼓励广大热心于家庭教育研究的教师、优秀家长申报讲师团成员。各县(市、区)要对申报者进行择优推荐;直属学校、市属高校、社会人士直接向市教育局申报。
(二)提交材料。推荐人选需填写《石家庄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见附件1)、《石家庄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研究成果(上述两项提供复印件)和家庭教育课程设计。
(三)专家认定。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认定后,命名为讲师团成员,并颁发聘书。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择优命名。
附件:1.石家庄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表
2.石家庄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申报汇总表
中共石家庄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