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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办公室】关于印发“法治八建”创建指导标准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8-17 11:38:00 点击数:572

关于印发“法治八建”创建指导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华北石油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治八建”创建活动,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法治八建”创建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标准,切实抓好“法治八建”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中有好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5

 

“法治八建”创建指导标准

()“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指导标准

1、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系统、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认真制定并实施五年普法规划,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效果、有总结、有考核。

3、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公务员每年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4、积极组织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常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考试。组织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不低于98%

5、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反馈情况。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组织的宣传活动。

6、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进行合法性审查。

7、建立并实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听证会、风险评估制度。对被确认有违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能够按要求修改、纠正或废止。

8、行政执法权限合法,程序健全,执法流程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得以落实。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活动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上岗。

9、建立健全复议办案制度,机关网站或公共场所公开办案程序,有2名以上专(兼)职行政复议人员办理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合法,行政复议决定合法。

10、无重大决策失误、违法行政等恶性影响事件发生。行政行为没有被撤销、被确认违法、被责令履行的情况。

(二) “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指导标准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认真制定并实施五年普法规划。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效果、有总结、有考核。

2、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和办事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3、健全并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有学习记录。单位职工每年参加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有学法档案。

4、积极组织单位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新颁布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考试。组织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全省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不低于98%

5、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前进行合法性审查。

6、单位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合法健全,对被确认有违法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能够按要求修改、纠正或废止。

7、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无违法违纪、滥用职权现象。

8、单位职工依法办事,无侵害群众权益事件,无治安案件、信访案件和刑事案件。

9、法治文化建设内容丰富,有法律图书室、法制学习园地、法制宣传栏(橱窗)等宣传阵地。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学法用法、依法管理的做法、成效。   10、无重大决策失误、违法管理等恶性影响事件发生。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指导标准 

1、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2、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3、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由村民讨论决定。

4、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5、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6、落实“十户宣传员”制度,每十户确定一名普法宣传员。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7、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每村至少有一名联系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8、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无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无“黄赌毒”、邪教、封建迷信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9、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10、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良好,有普法专栏、法律图书室(角)、普法工作室、法制夜校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文艺活动,鼓励村民自发创作演出法制节目,满足人们的法治文化需求。

11、村容村貌整洁,环境卫生较好。 

(四)“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指导标准 

1、社区所属居委会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好检查总结。

2、社区所属居委会成员每季度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学法用法活动形式多样,扎实有效。

3、社区至少有一名联系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落实“十户宣传员”制度,每十户确定一名普法宣传员。

4、社区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宣传日,如“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

5、社区管理制度规范,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居民自治。

6、社区秩序较好,不稳定因素、隐患能够及时有效处理;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非法宗教及传销活动发生。

7、开展司法行政进社区、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课堂等服务,定期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下岗职工、外来务工等人员的法律维权和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8、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有专门人负责,并与社会对接。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好社区秩序,做好社区内暂住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100%

9、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良好,至少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一个法律图书角(室)、一个“普法小广场”或“法制角”。开展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法治文化需求。

10、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特点、有亮点、有创新。

 

(五)“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导标准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1.学校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具有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规则意识,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以依法治校统领学校整体工作,将依法治校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体现于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学校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建立法律学习制度,能够经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参加不同形式的法律培训和专题讲座。学校备有适用的法律用书。

4.认真开展学生法制教育。开设法制教育课,并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5、配备专(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负责学生的法制教育,处理学生涉法问题等。

二、依法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健全学校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分别建立校务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完善决策程序。

2、完善工作执行机制。学校内设组织机构精简高效、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能够及时完成各自工作任务,为师生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3、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积极推行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工作机制。

健全学校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措施。

建立并推行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

三、加强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章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2、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德育、学生、人事、财务、后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学校章程和制度,应当加以汇编并公布。

3、建立章程制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定期对学校章程和各项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审查清理结果向师生公布。

四、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1、规范教学管理。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注重教育教学效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到师生平等、管理者与师生平等。严格按规定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合理布置作业量,保证学生的休息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分重点班、快慢班,无加班加点或利用节假日补课现象。建立了教育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2、规范招生工作。学校没有违背法律和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招生条件或规则的行为,无乱招生现象。保障残疾人的平等受教育权利。

3、规范学籍管理。学生的学籍注册、学籍异动、借读、毕业证发放等工作的条件、程序公开合法。学生档案管理规范。

4、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无违规收、退费现象。

五、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1、重视师德建设。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没有违反法定义务和国家规定,利用自身特定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2、依法聘任教师。学校与聘任教师签订权利义务相均衡的聘任合同,并认真得到履行。

3、尊重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权利,保障教师在职务评聘、继续教育、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公平待遇。

4、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六、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1、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体现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

平等对待全体学生,在入学、评先、评优、资助等方面一视同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保障学生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不受非法侵害,杜绝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格尊严、违法违规收费,以及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学生伤害等侵权行为。

3、对学生进行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正当,重教育效果。对未成年学生做出处分前,应当听取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无开除未成年学生现象。

4、建立并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七、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1、将法治文化建设做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明确的主管领导,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渗透平等自由意识、权利义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等理念,师生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2、通过校报、板报、广播、网络开辟普法园地,制作标语牌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3、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八、扎实构建平安校园

1、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维护学校稳定。

2、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的法定职责,提高学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3、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无刑事犯罪行为;无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校园秩序良好。 

 

(六) “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指导标准 

1、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2
、家庭关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爱。

3、邻里关系和谐。邻里之间团结友爱、相处融洽、互帮互助,能合理解决矛盾纠纷。
  4、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及封建迷信。家庭成员热爱科学知识,不参与邪教组织,反对封建迷信。

5、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家庭成员崇尚勤俭节约、合理消费、科学治家,不攀比、不铺张浪费。

6、家庭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家庭成员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加强防范措施,参加相关知识培训,注重自身和公共安全。

7、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无“闹访”“缠诉”等现象。

8、家庭中至少有一名法律知晓人。

9、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奉献友爱,见义勇为。

10、爱护公共卫生。自觉保持好家庭周边公共区域干净整洁,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七)“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指导标准 

1、有专(职人员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普法经费。2、制定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企业综合目标考核。

3、企业领导带头学法用法,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大中型企业要利用法制课堂、职工学校,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维权能力。

4、定期开展贴近职工生活、形式多样、主题突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考核,并作好相关记录。

5、严格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制度健全,各项职权得到切实履行。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企业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企业风险防范机制。

6、质量意识增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无制假、贩假现象,畅通投诉渠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以依法管理、诚信经营为本,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欺诈、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8、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9、《劳动合同法》得到落实。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企业和职工之间矛盾纠纷。   

10、企业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法制宣传栏、法制图书室、法制园地等。积极组织企业员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鼓励企业员工创作及演出法制文艺作品,满足职工法治文化需求。

(八) “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创建指导标准

1、配备专(兼)职法制宣传员。

2、深入学习宣传产品质量、价格、税收征管、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相关法律法规。

3、积极配合工商、税务、城管、质检、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工作,无重大安全事故。

4、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有法制宣传栏、法制橱窗、法制园地等。

5、对市场经营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6、市场行为规范,重合同守信誉,尊重消费者权益。

7、以依法管理、诚信经营为本,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欺诈、不正当竞争、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无假冒伪劣、食品安全等重大影响事件。

8、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有处理机制和人员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无重大治安案件。

9、市场经营秩序和谐稳定,经营者之间和睦相处,无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10、周围环境维护较好,遵守环保、治安、工商、质检、城管等有关部门规定,市场经营环境干净整洁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