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关于准备全区教育系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自2007年教师节表彰以来,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拟定在教师节开展 “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十佳德育工作者”、“十佳师德标兵”、“十佳班主任”、“十佳校长”、“十佳教科研标兵”、“十佳学科带头人”、“十佳学校”、“十佳教研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佳教师”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教师,教研室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和信赖。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方法灵活、有特色,已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在探索新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成绩突出,教育教学工作在全区同类学科中处于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知名度。
3.积极参加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有五年(含)以上教龄,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参加过一年及以上支教交流工作或积极参加全市送教下乡活动的教师和已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十佳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校级领导,教育行政干部。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关心教育的建设和发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师生和群众中有较好声誉。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奉献精神强。在学校工作中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创新、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明显;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顾全大局,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创造性的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育管理和学校建设、为教学服务等方面成效明显。
4.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3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近年来师生无重大违法违纪现象,学校未发生过学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十佳德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教师,德育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德育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理念先进、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受到师生员工的高度认同。对本单位的德育工作有突出贡献,在学科渗透德育工作中,业绩突出,特色鲜明。
2.工作能力强,德育工作的规划、组织有序。尊重德育工作规律,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强,工作经验曾在有关活动中介绍或本单位的德育工作受到区级以上的表彰。
3.德育管理人员从事德育管理工作不少于三年。重视工作研究,主持或参加校级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德育工作论文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4.学科教师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不少于六年。在学科教学工作中,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积极渗透道德教育,学科德育实践方面效果显著。重视学科渗透德育的工作研究,参加校级以上学科渗透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学科渗透德育论文(或教案)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四、“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遵循教育规律.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未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教学行为受到学生,家长的肯定。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所任学科教育质量高。
5.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能主动承担学校工作.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6.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五、“十佳班主任”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的心理特点,善于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班集体建设方面效果明显。
2.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关系融洽,注重言传身教,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满意度高,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
3.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集体目标明确,形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所带班级五年内至少一次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4.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参加过一年及以上支教交流工作或积极参加全市送教下乡活动的教师和已参加市级及以上骨干班主任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十佳校长”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校级领导。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具有创新精神,在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依法依规办学,在任期间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积极参加提高培训;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务;担任校级领导五年以上。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七、“十佳教科研标兵”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教研室等从事教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师、管理人员和专职教科研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热爱教科研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科研管理中成绩显著,主持、参与本区、本校教育科研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组织课题的申报、论证、评审、立项、检查、推广等工作,使本区或本校教育科研制度化、规范化。
3.积极承担省、市、区教科研课题,重视自身的理论学习,在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评审中获奖,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成为全区或学校教育科研的带头人。并主动为当地或本校教育科研的发展献计献策。
4.积极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指导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和成果总结,组织教师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八、“十佳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教研室的在岗教师、教研员和校长。
(二)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在省、市本学科或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至少有一年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且成绩突出。已获省、市级骨干教师、名师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4.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教龄在十年以上。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九、“十佳学校”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并大胆实践,在推行素质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在提高教育教学和办学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2.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民主办学,党、工、团、队工作积极有效,作用显著。
3.管理措施得力,制度健全,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使学校管理的整体水平逐年提高,近五年督导考核评估成绩突出。
4.形成家长、社会、学校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关心爱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根据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学生、教师中未发生违纪行为;全年未发生过重特大安全事故。
5.教学工作成绩突出,近五年中考核高考、小学毕业生测试成绩优异,至少获得二次以上区级教学成绩突出单位。
十、“十佳教研组”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各学科教研组、年级组。
(二)评选条件
1.教师整体素质高。全组教师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挥了整体效益,在区内享有较高的声誉。
2.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基础理论的气氛浓厚。全组教师能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集体备课、集中学习活动,有专用的学习笔记。
3.教研工作制度健全,有教研出勤考核、集体备课、课堂教学研讨、教师个人听课、单元教学质量监控及质量分析等制度,管理科学有序,教研扎实有效。教研组、备课组每学期教研工作做到有计划、记录、总结,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做到定时间、定课题、定组织者或中心发言人,并定期进行教学质量监控测试及质量分析。至少有一人以上获得市级评优课奖励。
4.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要求。全组教师认真按照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做好备课、上课、改作、辅导、考试等教学工作,中高考、小升初教学成绩突出或学科教学在全区名列前茅。
5.积极开展学科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促进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教研组、备课组每学期能根据统一安排制定学科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的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做到活动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教师,全组教师积极参与、分工协作,取得显著成效。
6.教学改革意识强,教学研究气氛浓厚。全组教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实践,深入开展课程改革或课题研究,积极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撰写的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至少有两篇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在开展教学改革实验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除“十佳教育工作者”、“十佳校长”外,评选工作一律坚持倾斜一线,倾斜基层的原则。
另:为了营造教师节表彰氛围,拟请各单位制作展牌一块,暂定样式为表彰社团时候各单位做的样式,先谋划设计,具体等通知,请最近一段时间密切关注人事科邮箱。
裕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2.工作能力强,德育工作的规划、组织有序。尊重德育工作规律,德育工作的实效性较强,工作经验曾在有关活动中介绍或本单位的德育工作受到区级以上的表彰。
3.德育管理人员从事德育管理工作不少于三年。重视工作研究,主持或参加校级以上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德育工作论文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4.学科教师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不少于六年。在学科教学工作中,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积极渗透道德教育,学科德育实践方面效果显著。重视学科渗透德育的工作研究,参加校级以上学科渗透德育课题研究并取得成果,学科渗透德育论文(或教案)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5.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四、“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理论,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教育政策法规,遵循教育规律.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廉洁从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师德表现突出,教书育人成绩显著,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和爱护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未发生过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教学行为受到学生,家长的肯定。
4.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育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所任学科教育质量高。
5.顾全大局,关心集体,团结同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能主动承担学校工作.从事教育工作十年以上或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
6.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五、“十佳班主任”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班主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掌握思想教育工作规律和学生的心理特点,善于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班集体建设方面效果明显。
2.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了解学生,主动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师生关系融洽,注重言传身教,受到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满意度高,在同行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
3.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集体目标明确,形成富有活力和特色的班级文化,学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所带班级五年内至少一次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
4.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5.参加过一年及以上支教交流工作或积极参加全市送教下乡活动的教师和已参加市级及以上骨干班主任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十佳校长”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在岗校级领导。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