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关于“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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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05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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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裕办字【2012】16号文件《关于在全区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须进行捐款,用于建立红十字社会救助金,对全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施与救援以及对因灾致贫、因病致贫、生活极贫家庭实施救助。
请全体教工以备课组和处室为单位进行捐款,每人60元。请各备课组长和处室负责人将捐款收齐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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