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教科文卫(教育)工会,省直机关工会,辛集市、定州市教育局,省教科文卫工会直属高校工会:
为进一步鼓励全省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肯定和赞扬世代献身教育事业的广大教育工作者,形成尊师重教、光荣从教的良好社会氛围,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决定,命名一批“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直系(指家庭成员有血缘关系的,如:本人、父亲、祖父或祖母;本人、母亲、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余均不视为直系)连续三代(含三代)以上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学校证明),其中有一代仍在教学一线。
2、参评本人获得过设区市(地)及其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三育人标兵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3、教育世家为双(多)子女,子女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分别单独申报。
三、申报方法及要求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本人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经校工会会同校人事(教务)部门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校内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二份(双面打印),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申报登记表、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的顺序装订,上报上一级教科文卫(教育)工会,由上一级教科文卫(教育)工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审核。
2、各设区市教科文卫(教育)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直属高校工会负责将“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名单统计表、申报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迹材料于6月17日前一并报送省教科文卫工会,由省评审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同时请将“申报名单统计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教科文卫工会邮箱:hbjkww@126.com。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严格审查,按要求上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报错报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本次评选成立由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工会有关领导和同志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刘教民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金树生 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主席
成 员:雷彦广 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郑岳云 省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正处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科文卫工会。
联系人:雷彦广(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311-66005059
冯大雷(省教科文卫工会) 联系电话:0311-67569062
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地做好“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审查、报送等工作。
附件:1、“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 2016教育世家评选.zip
2、“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名单统计表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教科文卫工会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