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小学疫情防控指南
1、上学前
家长要为学生测量体温,如果体温超过37.3℃,主动向老师请假,居家休息,并带学生到发热门诊就诊,明确诊断后要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
要提前为学生准备好早餐,学生一定要吃完早餐后才出门哦。
出家门前,应正确佩戴好口罩。
2、上学途中
尽量选择步行、自行车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好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以及口、眼、鼻,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不与人交谈,全程不饮食。
3、进入学校时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门口管理规定,佩戴口罩并相互间隔一米以上距离排队初测体温合格后进入学校。
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为入校时出现可疑症状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要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温度计、洗手液等;
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
要对校内教室、宿舍、餐厅等重点场所,加大卫生清洁、通风换气、环境消杀频次,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
4、进入教室前
晨检人员应对学生进行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通过体温测量和健康询问的方式,确定学生是否有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学校应加强因病缺勤管理,严格落实因病缺勤(课)追踪等措施。
5、教室内
学生在教室内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口鼻分泌物要用纸巾包好,放入封闭式垃圾桶内或自备的垃圾袋中。加强学生近视防控。
教师授课应当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作业时间。
6、课间休息
同学间不聚集性玩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做眼保健操前后,要注意手部卫生。课间去厕所应避免聚集,如厕后应及时规范洗手。
要进行科学的体育锻炼,多晒太阳,增强体质。
在校期间不串座、不串班、不打闹、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
7、学校用餐
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
应遵循分时、错峰的原则,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
8、放学回家
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外出。走读生实行家庭和学校“两点一线”管理,离开学校时正确佩戴口罩,放学后不与同学相互串门,不在外逗留,少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性差的公共场所。放学到家应当及时洗手。
按时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宿舍出入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9、关注心理健康
学生出现焦虑、紧张等情况,可通过运动、听音乐、做喜欢的事来调节,也可向家人、同学倾诉,或者拨打心理咨询热线(0311-85959869)获得支持。学校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心理服务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做好心理疏导。
10、应急处置
学校应按照本地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教职员工、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
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教职员工、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处置,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
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