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民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人民教师誓词》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增强我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人民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我区教育局决定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人民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单位限报1篇。
2. 请按照文件要求于7月8日前将所报内容发至yhjlpxk@163.con邮箱。
3. 教育局将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附件:
交流培训科
2019年7月3日
关于开展《人民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人民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冀教师〔2019〕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人民教师誓词》征集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誓词征集活动,评选出河北省《人民教师誓词》,作为我省教师教书育人的职业规范和新教师上岗的规范誓词。让《人民教师誓词》成为全省广大教师履职尽责的精神动力、行动指南和共同心声。进一步推进全省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崇高使命,争做学生爱戴、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好教师。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行政工作者和全体师生员工。
三、投稿要求
(一)誓词要继承我国优良师德传统,体现教师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适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需求,展现新时期教师风采和教师职业特点。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誓词应突出时代特点,充分结合我省教育实际,突现河北特色,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内容积极向上,对广大教师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三)文字精炼,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富有韵律,朗朗上口,催人奋进,有较强的感染力。
(四)誓词内容应高度凝练,具有较强的导向、激励作用,字数控制在80字以内。严禁抄袭、剽窃。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5-6月)。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明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科学安排。充分利用媒介,广泛宣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尽人皆知,形成总动员的声势。
(二)各地初评阶段(7月)。各市通过个人自荐、学校推荐、县级初审、市级初评等程序,在确保《人民教师誓词》政治立场和较高质量的基础上,推荐5篇。请于7月20日前,发送至pxc86038157@163.com.
(三)省级终评阶段(8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誓词进行评比,并设置一、二、三等奖,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同时,设立一定比例的优秀组织奖。
(四)风采宣读阶段(9月10日前)。教师节前夕,优秀《人民教师誓词》宣读活动与省师德师风演讲最佳风采奖选手汇报演出活动结合进行,全省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誓词征集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教职工和学生进行誓词创作,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要以此次誓词征集评选活动为载体,将誓词的征集过程作为一次师德教育过程。
(二)各地各校要将此项活动与省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提升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显“明规范、树楷模、铸师魂”主题。
(三)各地各校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邀请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对应征誓词进行评选,完成好誓词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四)上报誓词应详细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或身份(指学生)和联系方式。应征誓词入选后,省教育厅有权对誓词进行修改并使用。
(五)本次征集评选活动解释权归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