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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五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6-29 14:03:49 点击数:1498

各街道(镇)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组):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区管拔尖人才在建设省会最具魅力城区中的骨干作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根据《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裕组字[2012]1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五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及人数

凡隶属我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优秀乡土人才以及党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在我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计划选拔20名左右。

二、推荐选拔条件

区管拔尖人才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专业素质突出,业务技能拔尖,在行业中有较高声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主要分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乡土人才两类进行选拔。

(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条件:2015年以来在专业成绩方面达到或超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两项市级一等或三项以上市级二等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主研人员;获得省级一等、二等或两项以上省级三等科学技术奖的主研人员;获得一项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研人员。

2、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或六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并在本区内实施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权人。

3、在工业生产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工作中,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技术水平经省主管部门评审居省内同行业领先地位,或开发的新产品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新产品奖,或研制开发的产品一次以上在国家专业性评比中获名牌产品称号,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主研人员。

4、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获一次部级丰收奖,或经省主管部门评审,确认已获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获得一次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主管技术人员。

5、在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方面,获得一次国家级或两次省级教学成果奖,或在全国优秀课评比中获得一次三等奖,在全省优秀课评比中获得两次二等奖,或直接教授的在校学生在全省、全国和国际竞赛中分别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获得特级教师称号或其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6、在医疗卫生方面,获得一次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病症,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并荣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医务工作者。

7、在政法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市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研人员,或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重大疑难案件和技术问题,曾获市级以上系统荣誉称号者。

8、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网络信息、金融财会、社会科学、工程设计、文学艺术、新闻宣传、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市评比中获奖,并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二)优秀乡土人才评选条件

具有较高知识、技能或管理水平,为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并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优秀乡土人才选拔人选。

9、思想政治素质高,善于管理,任现职期间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持续增长,社会稳定,群众拥护,并在全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村(居)“两委”正职。

10、产业规模、经济效益、科技含量在本地具有领先水平且对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者。

11、在生产、加工、商贸、服务及种养殖等方面具有一技之长,并在促进乡村和社区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生产能手(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等)和能工巧匠(技能劳动型人才、艺术类人才等)。

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参评的同一成果、实绩等获多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时,按最高层次奖励或荣誉称号计算一次。已被评为市级以上拔尖人才的人员不再作为区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三、推荐选拔程序

此次选拔工作,主要采取个人申报与部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并根据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包括个人基本情况、2015年以来成果获奖及效益情况、思想工作表现及所获奖励称号等,1000字以内(附电子版)。

2.《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见附件1,附电子版)

3.《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附电子版)

4. 重要原件。对评选区管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经区委组织部审验后退还。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选,还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5.复印件。主要著作复印封面、序言(前言)、目录、后记、版权页,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复印件要突出重点。与评审无直接关系的证件、论著如聘书、学历职称证书、非正式出版物的著述等,均不作为参评材料,也不作为评审的参考材料。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要对推荐对象上报复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并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

以上除原件之外的所有申报材料要用A4型纸装印,按《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奖励和论著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申报材料目录,编制页码,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左侧装订,一式二册,封面标注“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或单位公章后,将申请材料报所在街道(镇)或相关区直部门。

(三)部门推荐。申报部门(相关区直部门及各街道、镇)要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申报人选的初选工作。一是对申报人的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鉴别。二是组织对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社会反映等方面进行考察。三是各申报部门党委(党组)要在初审和考察的基础上,按照评审原则,认真研究上报人选,填写《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并形成每位人选的推荐考察材料,以党委(党组)的名义报送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推荐人选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其参选资格。

(五)专家评审。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选的成果、业绩、贡献及业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认真评议,确定区管拔尖人才预选名单。

(六)人选公示。预选对象名单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研究审批。区管拔尖人才预选名单,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四、申报材料

2018年6月底前,各部门、各街道(镇)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考察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每位推荐人选考察材料要求500字左右,附电子版)。

2.《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党委或党组印章,附电子版)

3.推荐人选相关申请材料。其中《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中要求加盖党委或党组印章。

4.推荐人选重要原件。

五、有关要求

各街道、镇和区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加强领导,搞好宣传发动,切实把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作为加强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选拔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人选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奖项层次高低和创新业绩、贡献大小有机地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做出全面评价。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把本地、本部门最突出、最优秀、贡献最大、同行专家公认的拔尖人才推荐选拔上来。

联系电话:86578583

 

附:1.《石家庄市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审批表》

    2.《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

    3.《裕华区区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文件通知和表样可从yhqkhbgk@sina.com下载,密码86578583)。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