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批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接冀组字[2015]58号文件通知精神,第二批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设立平台,负责人选申报评审工作。第二批计划遴选支持120名青年拔尖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者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的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富有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
2.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者一般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和省内较高专业成就或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技术、艺术发展潜力,重点支持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重点支持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
三、申报推荐办法
申报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基层单位审查推荐并统一报送教育厅的办法进行。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申报人选质量。
四、申报材料说明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三类。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
2.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推荐单位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书中列举的专利、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7)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兼职,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作报告的证书、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8)其他证明自己业绩成就的证明材料。
3.汇总表由申报人填写,不可以改变表格结构,可以调整行高,每位教师的内容不要超过一页(备注栏填写申请人手机号码)。推荐单位审核把关并按照推荐排序汇总,用A3纸横向打印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本单位教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局党办室。
4.上报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