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委员会公开选拔局机关中层干部的实施方案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委员会
公开选拔局机关中层干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区教育系统内部选拔部分机关中层正职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1、办公室主任。
2、思政体卫科科长。
3、监察信访科科长。
4、幼儿教育及特殊教育科科长。
5、中学教研室主任。
共计5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
(一)教育局机关人员。
(二)国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拔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竞争择优,严肃有序。
(三)上下互动交流干部。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教育局机关现任中层副职工作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现任中层及以上人员。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5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四)报考监察信访科科长职位,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五)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选拔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并公布选拔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及程序、办法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愿报名,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只限报一个竞争意向职位,并认真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分配。
(三)资格审查。《竞争上岗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内容由学校负责,教育局不再复审,学校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与所报相应职位的论文(3000字以内)一并提交到局党办室。论文要求打印封皮,封皮标有文章题目、学校及姓名。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对审查过程不严密,出现弄虚作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
(四)确定述职答辩对象。学校申报者首先进行述职答辩入围考核。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学校的竞争上岗合格人员提交的论文及《竞争上岗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内容,进行复核排名,确定述职答辩入围对象。每个职位学校申报者竞争上岗人数超过3人的,按1:3比例确定参加述职答辩人选。教育局机关中层副职竞争上岗人员直接参加述职答辩,不再进行入围考核。
(五)述职答辩。述职答辩对象在大会上述职(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在竞争岗位上的优势、工作理念、工作思路等),述职不超过5分钟,到时即停。之后进行答辩(题目范围: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岗位工作的要求等),答辩不超过2分钟。
教育局组织评委根据答辩者在述职答辩过程中的表现,对其素质和能力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量化打分。评分采取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述职答辩成绩,评委从局班子成员、科(室)长(主任)代表和校长代表中选取。
(六)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人选。
六、时间安排
(一)2013年11月4日发布《公开选拔局机关中层干部的实施方案》。
(二)2013年11月6日17:00前上报《竞争上岗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及论文,逾期不予受理。
(三)2013年11月7日——8日教育局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者进行审核,确定述职答辩入围对象。
(四)11月9日上午8:30——12:00公开述职答辩。
七、其他要求
(一)述职答辩开始前,所有竞争上岗者在等候室等待,自动将手机调成震动静音或关闭,手机、手包等随身用品统一放置指定地点。
(二)按照办公室、思政体卫科、监察信访科、幼儿教育及特殊教育科、中学教研室的科室顺序进行述职答辩。科室述职答辩顺序在正式开始前10分钟抽签决定。述职答辩过程中,所有参加竞争上岗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竞争上岗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机关全体干部和学校干部要积极参与,正确对待,提高认识,遵守纪律。要树立重在参与的意识,通过竞争上岗展示自身才能,激发工作热情。要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违纪行为,为竞争上岗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对参加竞争上岗人员走门子、拉选票等搞小动作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竞争上岗中出现的各种违纪行为,要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竞争上岗中伪造证件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坚决取消竞争上岗资格并做出严肃处理。
中共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