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公室转发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 文件
石家庄市裕华区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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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
石家庄市裕华区普法办公室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司法局
石家庄市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
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推动我区依法治校的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2003]4号)、区委区政府《转发<石家庄市裕华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l5)>的通知》(裕发[2011]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现将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各校要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各校要给合实际,按照石教[2012]45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宣传、推广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石家庄市裕华区教育局 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
石家庄市裕华区普法办公室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另附: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附件:石教[2012]145号.rar